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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系学生会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齐齐哈尔医学院护理学系学生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组织机构接受院学生总会和系团总支的领导,在法律和学院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是全系学生组织的最高机构。
        第二条:本会的一切权利属于本会的全体成员。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和任务
        一、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促进同学全面发展,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努力奋斗。
        二、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利益和要求,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沟通学系内有关部门和广大同学的联系,参与学系内部民主管理和监督,协助和促进学系及学院的教育管理工作。
        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提高会员的社会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坚持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人才为根本任务。
        四、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活动,为会员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条件。
        五、加强与院学生总会和各系学生分会及社会各界的联系和交往以促进本会的发展。
        第四条: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各成员由学生会全体代表以不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第五条:凡取得齐齐哈尔医学院护理专业学籍的本专科全日制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二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享有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三、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受到留院查看处分者,在留院查看期间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条: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院纪和院规,遵守本会章程。
        二、会员在行使权力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其他人行使权力。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于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一条:会议管理制度
        一、主席团例会制度
        1.主席团例会定于每周一中午12:00在学生会办公室由主席召集主席团成员召开。
        2.会议由主席主持,交流信息讨论,安排本周的工作任务。
        3.主席因事不能到会,则需要委托一位副主席召集主席团成员开会,会后须向主席汇报开会内容。
        4.重大工作、活动决策,应通过会议讨论决定,并由主席团负责向系主任请示批准
        5.有特殊情况应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主席团会议。
        6.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
        二、学生会会议制度
        1.会议出席人员为学生会全体成员,此会议在每周四6:00点召开,集体讨论上周活动的经验与不足,并安排好下周的具体活动。任何人必须准时参加会议,若有临时时间冲突应提前向办公室请假,每部必须保证有一个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工作汇总。
        2.办公室人员必须在会议期间记录好时间,地点,会议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材料的整理,并有义务向学生会全体成员公开财务状况。
        3.会议由主席团主持,主席团根据会议议程听取各部门汇报工作情况的开展情况和工作计划,布置接下来的工作任务,并由主席团对工作进行总结,作出指导。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到场,并自觉到办公室签到。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和早退。因故不能到会的,应提前向办公室请假,否则根据例会制度处理。无故迟到三次当缺席一次处理。无故缺席两次公开点名并取消各项评选优秀的资格,三次书面公开检讨,四次自动辞职。
        第二条:活动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或团支部举行各种大型活动,都要预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和书面计划,交到主席团审核,由系主任批准,办公室做好备案。
        二、学生会干部要准时出席各项大型活动。有事要到办公室请假,三次迟到当缺席一次,三次无故缺席当自动辞职处理。
        三、各项活动的工作人员要做好岗位工作,各成员要佩带工作证的学生,要注重礼貌,树立学生会的良好的形象。
        四、凡活动结束后,所有干部都要留下,做好后期工作。
        五、各活动的考勤、工作安排和形象问题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和调配。
        第三条:部门管理制度
        一、部长要在系党总支、学生会主席的领导下大胆主动地开展工作,充分调动本部门干部的积极性,各部门要精诚合作,共同创造雷厉风行、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
        二、学生会、团委开展活动或接到上级组织的任务时必须通知系领导,方可实施。
        三、各部门在每学期末向办公室提交计划、总结。经讨论通过后,放办公室备案。
        四、 部门内部以及部门之间要定期进行交流,并做好记录,把记录于期末汇总连同学期总结上交。
        五、各部门要建立起资料整理制度,并且要把近期活动情况的资料和总结交到办公室。
        六、各部门要制定好一份工作分配表,上交到办公室,作为考察干部的资料。
        七、各部门要服从办公室的工作调配,不能抵触,有特殊原因要到办公室说明原因。
        八、全体干部要遵守行为规范,按工作规则办事;办公室要做好纪律检查,负责考核工作使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执行。
第四章 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会工作档案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并使学生会的工作形成一定的历史资料,为今后的学生会工作提供必须的依据、经验和教训,学生会将以加强学生会工作档案的管理,作为实现干部个人资料和工作资料管理合作化、制度化的必要手段。
        一、学生会的档案管理体系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对学生会的文件、会议记录、简报、各部门重大活动方案及其形成的材料归档管理。为学生会的大型活动提供咨询,保障各项决策的科学化。
        二、各部门的工作档案应由专人柜保管,凡大型活动的方案、总结及有关材料除本部门存档还须送一份办公室存档。
        三、学生会档案分类为:各级文件类、会议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学生会工作、计划、学生会工作报告、社团章程、奖罚记录、奖品及纪念品、其它共九类。
        四、学生会各职能部门每学期内必须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每次大型和每学期末后交一份工作总结由办公室存档。
        五、“学生会成员登记表”和“工作鉴定表”。干部的奖励情况必须记入“干部工作登记表”。
        六、部长级别以上(含部长)的干部每学期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述职报告介绍任职期间的工作内容及工作经验教训,并存入档案。
        七、凡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交办公室妥善处理,不得遗失。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任免制度
        一、一般情况下,在学年初,以演讲答辩的形式公开招干。试用期干事由委员会议讨论,三分之一或以上通过、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期满后,由委员会会议讨论、投票、过半数者被确立为干事。特殊情况下需要吸纳干事,可由团委、学生会干部或各班推荐,经过委员会会议讨论、投票、过半数者被确定为试用干事、试用期为一个月。期满后,由委员会会议讨论、投票,过半数者被确定为干事。
        二、各部副部长人选由学生会各部以不记名方式投票,票数过半则产生各部副部长,报主席团通过。
        三、学生会成员提出辞职须以书面形式向主席团申请,经讨论,报系主任通过方可离任,并报办公室备案 。
        四、学生会干事工作散漫或失职,由学生会提出弹劾并表决,三分之二通过则撤消其职务,报办公室备案。
        五、学生会干部受学院或以上处分者应离职。
        六、学生会干部不遵守会议制度以及活动的,当达到自动辞职标准时,视为自动辞职,交办公室备案。
第六章 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的一切财务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由生活部购买,物品使用要登记,报销需持正规发票,而且报销经手人要进行签收,出现差错由当事人负责。
        二、各部需对开展活动后剩余的可再用实物列出清单,实物及清单均由办公室保管,供下次活动使用,若有损坏,追究保管人责任。
        三、大型活动费用支取:
        1.组织大型活动,由活动主要负责人将完备的活动策划书(包括活动经费预算)交由副主席签字,经主席批准后向系主任提出申请,并到办公室备案。
        2.活动经费应该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
        3.活动结束后,由负责人一次列清活动实际开支清单(附全部发票),并签上负责人姓名,到办公室结帐,退还(或补足)经费。办公室做好簿记。
        四、日常经费支取:
        1.学生会日常经费由办公室负责保管,报帐,簿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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